
#小編跟課 #榮格 #現象學
李維倫《榮格與現象學》深度導讀四講
第4講 現象學分析心理學:以案例說明
撰稿 ⊙奧惟弈 ‧ 希當/Awi Sitang(諮商心理師/心理一生 Psy for Live)
本堂,是「榮格與現象學」最後一堂課。維倫老師用本書的第九章案例導讀,透過對於Roger Brooke案例的解析,讓人一窺如何用現象學的視角看待Jung處遇的思路特色,這是一種彷彿以「圖像意識」為例的經驗開展。
在認識這個章節的案例故事時,維倫老師提醒這個案例Roger Brooke其實工作了兩年多的時間,在案例描繪提到的幾次,接近於心理治療已工作兩年多後的進展。這個案例在前面具有漫長的建立關係,即治療師與當事人走過一段漫長的工作歷程。
大抵而言,從現象學的視角來說,不認為個案是根據人們的邏輯理智與認知的預設判斷而行走,就維倫老師的語言,談到:「…心理治療的歷程中…治療師像是『以身相許』的經驗…此意指治療師將『身體』放在現場,在現場與個案『在一起』……個案同時也將其『身體』安放在現場……」,在這樣的經驗共構現場中,治療師會感覺到『痛苦』及各種感觸…治療師「必須在那裡」…這樣安在於現場的能耐,是需要訓練的過程……
因此,當嘗試用現象學的眼光看待治療關係現場時,在現場的種種經驗之顯現,來自於在場的治療師與當事人如何在此現場遭逢,使得什麼樣的經驗被召喚而顯現於此……以如此這般的視角,觀看與思考「圖像經驗」如何顯現。我試著將這堂聆聽的重點彙整如後,分享之。
一、「心靈空間」存在於治療師與當事人之間共構而成,以「圖像」優先性開展
以現象學的視角觀看所謂的「治療關係」,在案例中呈現的「心靈空間」意味治療師與當事人在現場彼此遭逢相遇的經驗顯現「心靈空間」之運作。當事人在眼前,它可能帶著「被剝奪」的孩童身體(受創傷)、可能是作為「母性關照」的身體(給照顧)、可能是「遊戲」的身體(喜悅),也可能是「憤怒」於什麼的身體(憤怒某種對象做什麼事)…治療師在場,與當事人的圖像經驗同在於此……是一種以「圖像本體論」為主的存在,同時指出「存在於治療」(being-in-therapy)的圖像……是由在場的個案與治療師「參與」、「加入」而顯現於此。
二、「心靈空間」時常「無以名狀」,當它被「說出」時,同時也意味它被賦予「意義」
「日常生活」中我們常處在一種模糊、朦朧的處境之中,除非刻意意識到什麼,不然有時候其實我們的生活常「無語」,或充滿各種「日常生活行動」展開了生活經驗。當人們對「經驗」想要給出什麼樣的界定與描繪時,我們用「解釋」的方式,給出一種「因為…所以…」的「因」「果」關係。而這樣的說法,使得經驗被「定性」呈現。
例如:若我們將當事人對於過去受苦經驗的敘說,直觀的認為「因為過去受到忽略、拋棄的經驗,使得當事人成為一種受虐、受傷的小大人…」等描繪,就是一種「解釋」方式。
然而,許多時候其實很多經驗是困難直接用「解釋」的方式給出某種操作定義。因此,人們需要去試著「瞭解」(understanding)經驗本身。彷彿在瞭解當事人生活的整體狀況,試著對當事人的處境經驗考察與認識的過程。例如:當事人在眼前呈顯受苦的模樣,我們要試著去認識他和以如此這般呈現於此?經歷了什麼?用什麼方式經驗受苦?……
「詮釋」在此則指向如何將「意義」展開於此?用什麼樣的方法得以讓意義顯現?以Jung的觀點來說,運用「放大法」、「神話」…等方式類比當事人處境,將處境經驗對應至神話、原型,理解到處境經驗的意涵,它可能是什麼的梳理歷程。
按本堂課的案例導讀可觀察到那是大量的「圖像經驗」之連結對應歷程,無論是來自治療師或當事人的「語言」,意味著什麼樣的圖像經驗被語言召喚顯現於此。例如:當治療師看見當事人的某種姿態顯現於此,說出了「就好像是您母親……」,當事人對治療師的語言可能會被勾起什麼樣的情態(正負向情緒、感受、意義),然而「經驗」本身有它的運作歷程…當事人自然會在經驗之中召喚某種意義理解的方式,得到某種新的認識(但也可能尚未有新的認識持續受苦)…因此,當事人如訴說著「一個孩子受苦/受傷的姿態,有什麼樣的撫慰、扶持在場時…」,治療師如看見「母親給撫慰」的姿態…當事人會有自己認識與理解的方式……
因此,在經驗被「說出」的時刻,它並不總是按照當事人或治療師的劇本走,治療師或當事人也不太有辦法預測及指導故事走向。而是治療師與當事人皆「身在其中」順著經驗開展。
三、「療癒」始自於在「現場」遭逢,順著「經驗」走向開展出「意義結構」
現象學的「療癒」觀點,並不是治療師施展了什麼樣的魔法技術,也不是當事人多麼天資聰穎的運思邏輯,「療癒」來自於「現場」面對面的遭逢。當事人與治療師在彼此共構的「心靈空間」之中遭逢。
治療師有所知覺的「克制」且帶著「懸置」(not knowing)的姿態在現場,聆聽當事人的敘述之中所召喚出來的圖像經驗,試著回應與觀察當事人所領會到的意涵。
因此,療癒的歷程,並不是來自於大腦理智設計的結構與安排,並不是當事人因為治療師如何解釋而改變,也不是當事人講出了什麼樣具有歷史邏輯的故事就自動療癒。療癒的意義發生在治療師與當事人共構「現場」,由「現場」開展的經驗結構,顯現其療癒的可能性。
治療師理解「如何從經驗開展結構」的原理,知道人們有一種想掌控的傾向,同時又需要練習克制自己「想掌控」的傾向,讓自己安於「無知」處境,與當事人在此模糊未知的處境同在,治療師練習「後發」的姿態…等待「事物」呈現之後再來「回應」的練習。
「意義」的浮現,來自於對種種經驗用這樣、那樣方式浮現之後,當事人如何理解、詮釋、表達,產生出來的「語言」所給出的「意義」。然而,當「語言」浮現之時,意義就被「固定」了。但,意義的可能性,存在於「圖像經驗」之中,也因此治療師才會將目光持續聚焦於「圖像經驗」的細緻往返梳理過程中,讓「意義結構」漸漸開展出來。
因此,現象學帶給我們的禮物,是一種對於人「如何活著」的認識視角。
人們習慣用這樣、那樣的方式過活。若人們過生活的方式安適自在,自然就沒有意義危機與困擾。然而,人們習慣過生活的方式,卻可能帶來讓人受苦的經驗,才使「現象學」有了發揮的可能。在面對面的遭逢之中,經驗意義、理解意義、發現意義、創造意義。
邀請各位對於 Jung 榮格知識,或現象學感興趣的朋友們,把握難得的機會,透過維倫老師導讀的「榮格與現象學」這門課,進入人類「心靈世界」的認識旅程。
延伸閱讀:維倫老師課堂中分享
*希臘神話Dionysus的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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